[求人] 徵求美語老師 [本文已過時效]

這篇是幫學妹小咪寫的求人文,工作條件如下:

地點:台北縣土城市樂利國小

時間:每週二下午放學後一個小時

對象:幼兒小班至大班約五~六個人

鐘點費:每堂課一千元

性別:男女不拘,發音標準即可

教學內容:不要太正式、不要功課、不要壓力、不要無聊的單字文法,只要以輕鬆的方式帶著幼兒玩玩遊戲、唱唱歌、跳跳舞,激發幼兒學習興趣,並且願意主動接觸美語/英語

應徵方式:可先與幼兒相處看看,或者進行試教

小咪是我的高中學妹,現在在台北任教,跟學校幾位老師想替自己的孩子找個美語老師,只可惜我住得太遠,要不然我還挺符合他們要求的條件,一小時一千塊ㄟ……,這樣輕鬆的教學方式應該蠻好賺的,就把自己當做幼幼台的大哥哥大姊姊的就好了,所以如果有人有興趣的話,可以寫信或留言跟我聯絡,或是你有認識符合這樣條件的人選,也請大家努力推薦喔!不要客氣喔!這麼好的機會,我想賺都賺不到哩!

ps. 小小聲講:老師的小孩通常都很有教養,所以會很好教!

教學的矛盾

有個導師把家長寫在聯絡簿上的話拿給我看,家長質疑我上個學期才教了三課(整冊有六課,另外三課這個學期教),是不是教得太少,要我多加注意她的孩子上課情況。在第一時間那個導師已經幫我回給那位家長,導師說的理由跟我想說的差不多,所以我就沒有多加補充。

為什麼一個學期才教了三課?因為他們只是小小的一年級,一個禮拜也才只有一堂英語課,整個學期扣掉考試、放假、校外教學,不到二十堂的課程從頭開始就連二十六個英文字母都可能教不完, 而那位家長早已送她的小孩去補習,卻要來質疑教學份量太少,如果要就著那些程度好的小孩來教學,那麼另外那些完全沒有基礎的小孩怎麼辦?是他們活該倒楣沒錢去補習嗎?

教學的這幾年,我常常有著理念上的天人交戰,課本內容固然簡單,我究竟該為了那些早已可用英語對答如流的小孩多補充一些東西,還是該停下來等等那些連B和D都分不清楚的小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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